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釣魚臺列嶼主權爭端議題近期事件、發展及各國立場

一、 日本 (日外務省)
        自一八八五年以來,日本政府通過沖繩縣當局等途徑多次對尖閣諸島進行實地調查,慎重確認尖閣諸島不僅為無人島,而且沒有受到清朝統治的痕迹。在此基礎上,於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在內閣會議(「閣議」)上決定在島上建立標樁,以正式編入我國領土之內。
        從那時以來,在歷史上尖閣諸島便成為我國領土南西諸島的一部分,並且不包含在根據一八九五年五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二條由清朝割讓給我國的台灣及澎湖諸島之內。 因此,尖閣諸島並不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條我國所放棄的領土之內,而是包含在根據該條約第三條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國施政之下,並且根據於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簽署的日本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簡稱為沖繩歸還協定),將施政權歸還給我國的地區之內。上述事實明確證明尖閣諸島作為我國領土的地位。

        另外,尖閣諸島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三條由美國施政的地區,中國對這一事實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這明確表明當時中國並不視尖閣諸島為台灣的一部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是台灣當局,都是到了一九七零年後半期,東海大陸棚石油開發的動向浮出水面後,才首次提出尖閣諸島領有權問題。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台灣當局從前提出過的,所謂歷史上,地理上,地質上的依據等各類觀點,均不能構成國際法上的有效論據來證明中國對尖閣諸島擁有領有權的主張。
二、 美國
        因為美國曾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將此島作為日本沖繩縣的一部分而佔領,之後《美日安保條約》也包括了此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Pete McCloskey於1970年9月10日被問及美國對於釣魚島群島(尖閣諸島)立場,而做了以下答覆[144]:

        「根據對日和平條約第三條,美國對於南西諸島(Nansei Shoto)擁有施政權。該條約中的這段文字所指的,是所有北緯29度線以南、在二次大戰末期歸日本管轄、而該條約中並無特別註記的所有島嶼。該條約中的這段文字,乃意指包括釣魚島群島(尖閣諸島)(intended to include the Senkaku Islands)。根據該條約,美國政府以琉球群島之一部份而擁有對尖閣諸島的施政權,但認為琉球之潛在主權屬於日本。根據尼克森總統與佐藤總理1969年11月所達成之協議,琉球列島之施政權將於1972年歸還於日本。」當被問及「如果尖閣諸島發生主權爭議時,美國的立場」時,回答:「關於任何有關主權的訴求,吾等認為此事應由當事國共同協議(With respect to any conflicting claims, we consider that this would be a matter for resolution by the parties concerned)」

        美國長期的立場是在此爭議中採取中立立場。2004年3月24日,美國務院發言人埃裡利在指出該群島自1972年後根據琉球歸還條約將釣魚島的治權移交日本政府。美國認識到關於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存在爭議,因此通過國務院僅發言表明該島為「日本行政管轄區」(administrative territory),美國此後一直謹慎避免陷入對此島主權的爭執當中。

        但是在2009年,美國參議院議員卻出現支持日本的言論。2009年9月,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的亞太小組委員會在當地時間15日召開有關亞洲海洋領土紛爭的聽證會,擔任主席的韋柏在會議發表聲明,批評中國在南海和東海的領土主張,指出美國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領土主權。[145],美國國務院事後並無澄清及解釋。而在2010年9月7日,福建「閩晉漁 5179」號漁船在釣魚島海域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碰撞,日本扣押中國漁船、船長和14名船員後,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及美國白宮國安會亞太資深主任貝德分別表示,美國對中日主權爭議不採取立場,但美日安保條約適用範圍及於所有受日本行政管轄的地區,釣魚島列嶼自1972年即受到日本行政管轄,並表示這是美方長久以來的一貫立場

◎2012年10月8日,為了防止台灣在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上與中國大陸聯手向日本施壓,日本決定在年底前與台灣重啟中斷三年多的漁業談判,日本政府的來源同時表示這種談判不涉及釣魚島(尖閣諸島)的主權問題。
三、 中國
        在1970年中、日之間發生釣魚臺列嶼的主權紛爭之前,中共從未將釣魚臺列嶼包括在其領域內,至1971年12月30日中共官方始聲明釣魚臺等島嶼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份。並於1992年2月頒布領海法正式將釣魚臺列嶼畫入海域。2005年2月9日,日本政府單方面宣佈接管由日本右翼政治團體於1978年在釣魚島上設立的燈台。此舉引起中國政府強烈反彈和抗議。
2008年6月10日發生了台灣「聯合號」海釣船在釣魚臺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撞沉事件。

        2010年9月7日,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在釣魚台海域衝撞中國大陸漁船「閩晉魚5179號」並扣押中國船長詹其雄、漁船和14名船員後,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及美國白宮國安會亞太資深主任貝德分別表示,美國對中日主權爭議不採取立場,但美日安保條約適用範圍及於所有受日本行政管轄的地區,釣魚島列嶼自1972年即受到日本行政管轄,並表示這是美方長久以來的一貫立場。

        2012年4月,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發起日本國內民眾捐款從私人手中購買釣魚台活動,6月開始日本政府提出由「國家購買」即釣魚台等「國有化」,此購買計劃激起了海峽兩岸民間和政府的激烈反應,8月13日在世界華人保釣聯盟的組織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保釣人士聯合乘船出海,15日保釣人士登上釣魚台宣示中國主權,但遭日本事先登島的海上保安官及警員抓扣,是為「2012年啟豐二號船員登上釣魚島事件」。

        2012年9月,儘管台海兩岸政府多次交涉、反對,日本政府按計劃完成了對釣魚台「購島」實行「國有化」的行動,由此導致中日釣魚台領土爭端危機並急劇升級。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表了《關於釣魚台列嶼領海基線的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也發表聲明強烈抗議。9月11日起,中國大陸官方的海監船、漁政船等公務船幾乎每日均在釣魚台列嶼領海基線延伸的12海浬領海內巡航,中國大陸漁船在釣魚台附近海域正常捕撈作業,而日本漁民則抱怨恐受影響不能到該附近海域捕魚,,2012年9月13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正式交存釣魚台列嶼領海基線聲明及相關海圖,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義務,完成了公布釣魚台列嶼領海基點基線的所有法律手續[。台灣漁民9月24日下午集結75艘漁船,在中華民國海巡署超過10艘艦艇護航下,9月25日突破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船的阻攔進入12海浬領海,距島最近的漁船離岸僅3海浬左右,宣示主權。日本此次「國有化」行動後,反而使原來幾乎是單獨對釣魚台的「實際控制」變成了中日交叉控制的局面。

        • 2012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釣魚台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稱「中國始終在釣魚台海域保持經常性的存在,並進行管轄。中國海監執法船在釣魚台海域堅持巡航執法,漁政執法船在釣魚台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航和護漁,維護該海域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

       • 2012年10月1日至8日中國大陸中秋節國慶節長假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監船或漁政船編隊連續8天巡航釣魚台領海及毗連海域,遇有日本海保巡邏船發出「警告」時,中國海監船則予以反駁。有媒體稱「日方的警告似乎未起到任何作用」。有報導援引日本海保官員的話稱:「中國海監船的任務是在領海巡邏,類似日常巡邏的行為已經形成了一種模式」。[
四、台灣
        針對近期國際社會關注的釣魚臺列嶼主權爭端議題,總統首先說明「釣魚臺」一詞可追溯自500年前,於目前日本稱該島為「尖閣諸島」則源自於1843年英國籍船長航行經過釣魚臺時,發現該島南、北小島山峰尖聳,狀似教堂尖頂,故取名為Pinnacle Island,後再於1990年由日本學者命名為「尖閣諸島」,改變中國自古以來所稱「釣魚臺」一詞。

        總統說,我國一向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並堅持「國家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立場,他更於8月5日特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相關各方均能同時擱置主權爭議,並共同開發東海資源。
        總統特別舉北海油田為例,強調在1960年英國、德國、丹麥及挪威等國均主張擁有該海域主權,當時引發相當大爭議。對此,國際法庭於1969年特別處理「北海大陸礁層案」,並對北海劃界問題提出確定性判決,各國自此開始劃分區域、生產石油,迄今北海布倫特(Brent)原油已成為國際石油著名品牌,亦為決定國際油價的重要關鍵,並讓英國在石油供應及生產上獲得莫大助益。

        總統指出,歐洲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共聚一堂協商問題,但臺、日之間無邦交關係,且兩岸關係相當特殊,以致臺、中、日三邊協商不易形成;又,日本與俄羅斯之間有關「北方四島」與「南千島群島」爭議,以及與南韓之間有關「竹島」與「獨島」爭議均訴諸國際法庭仲裁,但唯獨對釣魚臺主權認為無爭議存在,不願提交國際法庭處理,顯然處理爭端標準不同;此外,日本統治臺灣50年,這段期間指定釣魚臺為我臺灣漁民捕魚漁場,但我漁民現今赴該海域捕魚,卻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干擾,影響我漁民權益。

        總統認為,任何國際爭端均應避免使用武力解決,以免緊張情勢不斷升高,因此他特別提出「三組雙邊對話」概念,希望就漁業、礦業及相關海域等議題,分別以「臺、中」、「臺、日」及「中、日」等雙邊一組方式進行對話,並待各組產生結論後,再透過「一組三邊」方式進行協商。

        總統強調,東海一旦發生戰爭,不但對該區域和平造成傷害,同時臺、中、日三方係全球經濟重要成員,亦將影響東亞地區及全球經濟成長,因此我方不希望看到此一情勢發生。面對釣魚臺爭議,我國基本政策係捍衛主權及保衛漁權,並在各方均承認爭議存在及擱置爭議之情況下,共同開發天然資源,尤其中華民國係愛好和平的國家,我們會永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但迄今日方尚未承認釣魚臺爭議的存在,此亦阻礙雙方和平協商的進一步發展。
引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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